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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开始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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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一些地方出现投资规模过大、土地供应过量、房价上涨过快以及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社会各界十分关注,国务院领导也十分关心。为了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控和指导,在与各有关部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建设部提出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房地产预警预报系统,通过全面、准确、及时采集房地产市场运行中的相关数据,并对影响市场发展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公布,实现对房地产市场的预警和对房地产投资、消费的引导。现将房地产预警预报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展情况
去年8月,经国务院原则同意、建设部等六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建立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提出了要求。在今年1月召开的全国住宅与房地产工作座谈会上,要求各地要加快建立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和信息披露制度,及时采集反映市场动态情况的数据,提高对市场的分析判断能力,为政府宏观调控决策提供依据,并引导企业理性投资,消费者理性消费。
3月上旬,曾培炎副总理在杭州市召开的五省市经济形势调研会讲话中,对建立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之后,建设部加快了预警预报系统的推进速度,提出了在6月底在10个左右试点城市开始数据采集,年底前在35个试点城市全面启动的工作时间表。并选择、确定了杭州、上海等14个城市作为首批试点城市;先后在杭州、重庆、厦门召开了调研、协调会。目前,房地产开发、交易数据采集软件已经投入使用,14个试点城市已开始了数据采集工作。杭州市政府还就建立预警预报系统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建立了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统一数据、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上海、郑州等城市将预警预报系统的建立与现有的地理信息系统(GIS)结合,增加了预警须报系统的科技含量。
与此同时,建设部还加快了预警预报指标体系的研究,委托上海社科院进行的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课题研究已进行了多次论证,进一步完善后即可进行数据模拟。上海、深圳市根据当地实际,探索性地提出了适合当地实际的预警指标体系。
二、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
(一)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
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不仅需要房地产市场的统计数据,还与宏观经济指标、土地供应规模等密切相关。为了保证数据来源的准确、及时,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尽快下发相关文件,指导各城市相关主管部门加强协调,落实责任制,共同做好房地产市场基础数据的采集、整合、分析等工作。
(二)进一步扩大试点城市范围
在保证14个试点城市在9月底前完成数据初始化工作的基础上,扩大试点城市范围,尽快建立数据采集系统。争取年底前35个大中城市完成数据采集工作。
(三)加快颈警预报指标体系研究
指导各城市在借鉴上海社科院预警预报研究成果和上海、深圳等城市的经验,收集、整理、分析房地产市场历史数据,加快建立适合当地实际的预警预报系统,并在实践中逐渐完善。房地产市场预警体系争取三季度在部分城市试运行。
(四)完善房地产市场分析方法和信息发布指标体系
指导各城市对采集的数据进行科学分析,并将分析成果向社会公示,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投资,消费者理性消费;同时,督促各城市采取措施,解决预警预报系统反映出的突出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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