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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物价局的工作安排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按照我市“四化”发展理念的要求,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坚持依法行政,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继续深化价格改革,疏导价格矛盾,大力整顿市场价格秩序,做好各项价格服务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为促进西安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价格形势分析
今年上半年,我市价格总水平在去年平稳运行的基础上呈温和上涨态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5月份累计同比上涨了1.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在36个大中城市中排第9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所包括的八大类商品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六升二降”。价格上涨的六类商品是食品类、烟酒及用品类、衣着类、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以及居住类,分别上涨2.3%、1.3%、6.6%、1.3%、0.2%、4.1%;价格下降的是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类和交通通讯类,分别下降了0.5%和2.3%。
上半年主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动的特点是:
(一)食品类价格稳中有升。1—5月份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2.3%,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0.6个百分点。从具体品种来看,蔬菜和鲜果因生产、运输成本增大和气候等原因,价格出现大幅上涨,是引起食品类价格上升的主要原因。粮食价格总体保持平稳,食用油及肉、禽、蛋类价格则持续走低。
(二)衣着类成为上半年物价上涨的“领头羊”。随着衣着市场新款式、新面料的不断涌现,新颖、时尚、个性的服装受到青睐,新款服装价格迅速上涨,服装市场购销两旺。1-5月份,西安市衣着类价格同比增长6.6%,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0.7个百分点,成为影响今年价格上涨的主要因素。
(三)居住类价格持续走高。 受上年政策性调价后的翘尾影响和新涨价因素的推动,今年1-5月份居住类价格同比增长4.1%,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0.34个百分点。其主要原因,一是建材类中,涂料和油漆价格同比分别上涨8.3%和12.4%;二是上年政策性涨价的翘尾影响,房屋贷款利率、水价分别增长4%和25.6%;三是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价格上涨。
(四)家庭设备用品价格微降,通讯产品价格走低。工业消费品市场供大于求的格局没有改变,家电产品中价格下降的有电风扇、空调、微波炉、电视机、照相机等,价格降幅在1.4-8.1%之间;另有部分家电由于原材料价格的持续上涨,价格出现反弹,如电冰箱、吸排油烟机和热水器等价格较去年同期分别上涨3%、2%、1.1%。手机市场价格战愈演愈烈,价格持续走低,通讯工具中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机分别下降2.3和6%。
(五)成品油价格调整频繁,能源价格再度走高。近几年来,受国际油价大幅攀升的影响,国内油价也随之频繁波动,成品油价格在去年多次调整的基础上,今年3月份和5月份先后两次进行了调整,成品油价格再创新高。90号汽油由4.01元/升涨至4.63元/升;93号汽油由4.25元/升涨至4.91元/升;97号汽油由4.43元/升涨至5.18元;0号柴油由4.12元/升涨至4.64元/升。另外,3月15日起,西安市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由1.6元调至1.75元,涨幅9.4%;汽车加气站供气每立方米由2.15元调至2.65元,涨幅高达23.3%。液化石油气价格也水涨船高,一季度同比增长达到27.4%,到5月份涨幅有所下降,但价格仍在高位运行。
(六)服务项目价格涨跌互现。1-5月份,我市服务项目价格同比增长了0.5%,涨幅比上年同期回落1.9%个百分点。鉴于油价上涨等原因,我市从元月份起调高了出租车运价,同比上涨14.7%。此外,长途汽车客运价格上调,促使长途汽车票价同比增长14.8%。由于去年水价调整,导致干洗店洗衣价格同比上涨24%,洗车价格同比上涨50%。
(七)房地产价格涨势趋稳。1-5月份我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3.3%,较去年涨幅回落1.1个百分点。分类别看,经济适用房和普通住宅销售价格5月份同比分别上涨1.0%和5.4%,高档住宅销售价格下降0.4%;与4月份相比,经济适用房、普通住宅和高档住宅销售价格分别上涨1.0%、0.4%和0.7%。
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做好价格监测和调控工作,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努力做好价格监测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范围、品种和时限要求,以农资、建材、能源、粮食、房地产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为重点,认真做好日常监测工作,元旦、春节、五一等节日期间,各级价格监测人员放弃休假,继续开展市场价格监测,保持了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和价格监测工作的连续性。国家成品油调价政策出台前后,对我市成品油和天然气市场价格、销量及库存情况每日进行监测上报,及时调查市场反应情况,撰写分析报告,反映我市价格动态,为调定价格和领导决策提供资料。
认真执行价格调控政策。严格执行调定价格统计通报制度,及时向省物价局上报了我市全年调价项目计划,为预测和调控价格总水平变动情况做好准备。为了尽快在我市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增强政府调控市场价格的能力,我局派员深入加气站,对我市征收天然气加气站价调基金开展调查研究,并主动与市财政、地税、计划等部门交换意见,协调基金征收、管理及使用等环节中的具体问题,研究修改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市政府已下发了《关于征收天然气价格调节资金的通知》,决定从6月1日起开征该项资金,为我市利用经济手段调控市场价格奠定了基础。
(二)积极推进价格改革,促进我市经济发展
积极推进水价改革。认真贯彻省物价局水价改革精神,督促指导户县、闫良等区县做好水价调整的相关工作,增加了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征收项目;审核批复了我市引乾济石供水临时价格,提出了市自来水公司供闫良进水口的供水价格和我市第三步水价改革意见初稿,组织召开了全市水价改革工作座谈会,为全市水价改革任务的顺利完成创造条件。
落实能源价格调整政策。上半年,针对我市主要能源价格上涨压力较大的情况,严密监测成品油、天然气、液化气价格及销售库存情况,认真进行成本测算,合理制定了液化气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全市机动车加气站的天然气价格和市地热经营服务中心供暖价格,提出了我市成品油价格改革的意见,并及时开展跟踪检查,为全省天然气、成品油价格调整政策的平稳出台和保持主要能源价格稳定提供了保障。
调整交通服务业价格。针对油价上涨对公交、出租车等行业产生较大影响的实际情况,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测算和研究,对部分公交和旅游线路运价进行了调整,全市出租车也从元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运价政策,并及时向市政府报送了《关于建立我市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的意见》。同时,继续对公路客运票价进行清理,上半年陆续调整出台了西安跨地市的76条客运班线票价和市内179条客运线路黄金周及春节期间的票价政策,并于“五一”节前监制完成了220条线路2000余张客运梯型价目表,规范了全市交通客运价格秩序。
推进机动车停车收费体制改革。会同市交警支队、市执法局进一步完善了《西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组织召开专题论证会和价格听证会,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并对城区主要街道和城墙出入口的机动车停车情况进行了现场调研和检查,为下一步制定具体的价格政策奠定了基础。根据孙市长批示,在深入调研和不断完善的基础上,再次向市政府上报了我市征收贷款建设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费的实施方案、宣传方案和紧急事件应急预案。
完善住房价格和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研究制定了《关于规范西安市物业管理区域内电梯能耗、检测费用的指导意见》和《物业服务收费备案手册》。组织建设工程专家会议,专题研讨了房屋重置价格方案中的分类及分类标准、价格水平等问题。审核批复了珠江新城等7家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完成了41家小区物业收费备案和48家小区停车收费的审批工作。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2005年度收费及经营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组织召开了全市物业服务收费工作会议,重申了有关收费政策,规范了行业收费。
(三)加强价格管理,规范行业价格行为
坚持开展《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2月份,与市财政局联合召开了西安市2005年度《收费许可证》《罚没许可证》年度审验工作会议,对年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3至4月份,两证年审工作采取“一厅式”办公的方式集中进行,共审验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851个,经营性《收费许可证》216个,年审率达98%以上,并对年审中发现的不规范收费行为进行了纠正。
继续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的相关工作。对全市416所中小学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全面进行清理整顿,并将其收费项目和标准在网上进行了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改制学校和民办学校的收费情况进行了调查和整顿,与市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我市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向省物价局报送了关于将交大附中分校等六所民办学校的收费管理权限移交西安市物价局的请示报告,争取对全市民办中小学校实行统一管理,
整顿旅游行业价格秩序。召开了全市旅游价格工作会议,组织与会人员学习相关价格法律法规,重申了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为进一步完善旅游行业价格管理奠定了基础。为了丰富市民节日文化生活,降低了城墙、大兴善寺等景点春节举办活动期间的门票价格,核定了西安曲江旅游套票、西安环球迪港文化娱乐有限移动主题公园门票和兴庆宫公园、青龙寺花展期间的临时门票价格。
加强农资价格监管力度。春耕之际,我局及时制定了《关于稳定我市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紧急通知》,加大了政府对涉农价格的调控力度,对化肥、种子零售价格实行差率控制,对尿素价格实行价格水平和涨幅控制的“两条线控制”措施,保持了农资价格的基本稳定。“三夏”期间,深入有关区县调查了解情况,与农业局、发改委联合转发了《关于确保“三夏”期间农业机械用油的紧急通知》,对农机用油情况进行规范,保证农村“三夏”工作的顺利进行。
规范医药行业价格行为。根据省物价、卫生部门的通知,降低了部分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标准;对31家申请医保定点单位的明码标价和药品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规范;参加了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医疗耗材招标会,就有关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规范了医药行业的价格秩序。 (四)加强价格监督检查,整顿市场价格秩序
组织开展行业价格专项检查。上半年组织开展了全市电力、医疗、教育、电信、房地产和物业收费及商业价格欺诈专项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了纠正,并收缴违法所得143万余元。针对能源和农资价格上涨较快的情况,安排开展了对成品油、液化气、天然气价格的市场巡查和涉农价费专项检查工作,有效地稳定了市场价格。
大力规范节日市场价格秩序。元旦、春节、五一等节日前后,以公路客运、商贸、餐饮、旅游、娱乐等行业及粮油、副食品、成品油、燃气等商品价格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了节日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节前,组织各重点行业的有关单位召开价格协调会和警示会,要求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严禁乱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同时,全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集中力量,出动了80多个价格检查小组,对3000多个经营单位进行了检查,纠正了一批价格违法行为,规范了节日期间的市场价格秩序。
大力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根据国家和省物价部门安排,从3月份开始,我局以碑林、未央、临潼、高新四区为试点,组织各区县物价部门逐步展开了以价格服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商场、进景区等为工作重点的“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4月20日,国家发改委价格检查司李镭司长对我市开展价格服务试点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充分肯定了工作成果。6月26日,我局组织召开了“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并大力推广试点经验,要求全市价格部门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努力将价格监管服务工作延伸到基层群众之中,扩大价格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认真做好价格举报工作。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价格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办法》和省物价、财政部门的实施细则,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我市价格举报奖励制度,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了公布,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价格社会监督。同时,坚持局长接待日制度,保持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通过网络、电话、信件、来访等多种渠道,及时受理、查处和答复群众价格举报。1—5月份共受理群众价格举报495起,查处了一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价格违法行为,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做好各项价格服务工作,发挥价格公共服务职能
认真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工作。研究确定了今年农产品成本调查的具体品种,对各种农产品的价格和收益情况进行预测;组织开展了农户种植意向、农户购买农资情况和农户存粮情况等调查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发改委新颁布的《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意见和2006年成本监审计划,对部分停车场和民办学校收费成本进行了审核整理,为制定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和整顿民办教育收费提供了依据。价格信息服务和鉴证工作进展顺利。1--5月共办理价格认证、鉴定3137起,涉及金额2.3亿余元。同时,进一步做好价格信息服务工作,规范了西安价格信息网及网刊的编辑和发行工作,定期在西安电视台、华商报等新闻媒体和西安价格信息网上发布相关价格监测分析资料,不断提高价格信息服务水平,正确引导市场供求和消费趋势。充分发挥价格协会的服务职能,积极对会员单位提供价格咨询服务,先后上门走访了长安区石砭峪水库管理处、开元商城、民生百货、百盛购物等多家会员单位,加强相互交流,及时了解会员单位的服务需求,认真听取意见及建议,主动做好价格服务工作。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是上半年一项重要工作。今年我局共承办“两会”关于价格工作的建议和提案13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实现了办结率、见面率、满意率三个100%。
(六)加强各项价格基础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在年初全面安排价格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2006年度推行依法行政责任制实施意见,并对全年价格业务培训、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调查研究等重要基础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做好各项价格工作提供了保障。加强理论学习和作风教育。结合学习《胡锦涛同志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八荣八耻”的讲话》及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针对2005年度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中对我局提出的意见和问题,认真查找原因,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价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狠抓整改,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转变工作作风,为做好各项价格工作奠定思想基础。做好价格宣传工作。上半年,我们通过省、市各类新闻媒体,向社会报道全市价格动态、重点工作及重大调价项目进展等情况200余次。此外,以3·15消费者权益日和纪念“12358”价格举报电话开通五周年为契机,分别组织开展了以“推进价格诚信建设,打击价格欺诈行为”和“服务进万家,真情献社会”为主题的两次价格宣传活动。300余名价格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向群众散发价格政策宣传材料1.5万余份,现场解答群众价格咨询1500余人次,受理价格举报160余起,对100余家涉及违规收费、价格欺诈的企事业单位予以立案检查,对价格违法行为形成了一定的震慑作用,扩大了价格工作的影响。开展价格调研工作。根据国家和省价格部门安排,深入农村开展了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有关价格问题的调查研究,发现了一些问题,并研究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和价格工作服务于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我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提供了思路。上半年还完成了《成品油价格上涨对西安交通运输行业的影响》、《近期黄金价格上涨因素及其变动分析》等多篇价格调研论文,为开展各项价格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情况
我局连续两年被评为市级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等奖,既说明我局对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高度重视,认真扎实,成效明显,又反映我局的目标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升。今年上半年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我们采取了很多新举措,不断创新和改进目标管理责任制的管理方法。调整了局目标考评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创新管理办法,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制定了《目标管理百分制考核办法(试行)》,从上到下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制定了市局和区县物价局2006年目标任务,将局考勤改为部门签到考勤。今年上半年进行了目标管理百分制考核。各部门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思想政治建设、内部管理、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等四个方面自评打分,上半年创卫工作还获得市级机关先进单位。上半年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有三个特点:一是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各部门按照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求,认真制定全年度目标任务,细化责任,明确分工,落实到人,并且制定了相关落实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有责任人,有完成时限,有落实措施。二是坚持督查制度,定期考核通报。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加强了日常管理和检查,不定期对上下班情况进行检查,加强了节假日局值班安全检查,及时对上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对局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进行了督察。三是部门领导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各部门领导对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高度重视,按照年初制定的部门年度目标任务,组织人员研究落实措施。按月检查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在半年工作总结时及时梳理上半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安排部署下半年重点目标任务的落实措施,并对完成标准和质量提出了新的要求。四是将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政风行风建设一并考核,一并检查。坚持两手抓的工作方法。
上半年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有的部门对全年目标任务细化不够,措施不到位,跟不上。二是个别部门考勤不严肃,有代填代写的现象,有的人一下填写一周的考勤登记。三是个别部门在上报的月度报表中,反映月度完成目标任务情况不细。四是机关管理上还有薄弱环节,如在安全工作上还不够完善,存在事故隐患。
四、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一)深入进行科学发展观和“四化”发展理念教育。
组织中心组学习6次,学习的主要内容有: 市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胡锦涛总书记在陕西延安考察结束时的讲话;全国人大、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精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
(二)大力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做学习型干部活动。
按照《西安市物价局创建学习型机关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安排好中心组学习的同时,督促检查局各部门落实部门学习制度和学习内容,分别组织了李世向《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吴建民《学习交流,提高执政能力》的报告会,组织了党章知识和建设学习型城市问卷答题活动。组织干部参观西安建设成就图片展。
(三)以贯彻《党章》、《条例》和《党建工作责任制》为主线,开展创建“五个好”党组织活动。
制定下发了《2006年-2008年党建工作三年规划》和06年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向市委组织部上报了西安市物价局创建“五个好”党组织活动自查报告;在各支部中开展“最佳党日”活动的评选活动,组织了纪念建党85周年大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落实党员发展票决制、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上半年发展了一名党员,选送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工委组织的培训班。
(四)搞好开门评议机关活动。
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组织学习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物价系统廉政建设、规范价格行政审批行为的意见》,组织《实施纲要》知识答题活动;认真梳理评议机关中群众意见42条,督促部门制定了整改措施,不断改进工作,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接受群众监督。
(五)加强对群众组织的领导,积极开展活动。
组织开展了“交友帮扶”活动,慰问贫困家庭12户,组织了春节联欢会和赴云台山旅游、吉农同志在下乡帮扶王家河村期间筹集资金2万元,建成蓄水池3座,正在建设3座。机关全体同志捐衣物233件,书籍200余本,还有现金、桌椅等。今年将投资帮助该村改厕改圈。
五、党风廉政和纪检监察工作
(一)根据中、省、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国务院、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向局党组汇报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下发了《中共西安市物价局党组关于印发〈200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市物党发[2006]8号),并及时部署安排,规范指导我局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的开展。
(二)按市纪委要求,组织局处以上干部参加在全国开展的“红船杯”廉政建设知识问答,局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部分处级干部参加,并认真答题,按时交卷。
(三)根据全省政风行风会议精神,向省局上报了我局传达、贯彻、落实的情况,并研究拟定我市物价系统2006年度政风行风建设实施方案,通报了2005年政风行风问卷测评情况。
(四)制定2006年度信访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工作,每月定期向局主管部门上报我局价格信访工作情况。
(五)做好群众举报情况调查,及时开展警示训诫防线工作,把一些不规范行为消除在萌芽中,组织调查党政领导干部参与煤矿投资入股等项工作。参与认证、协会、监测三个部门的财务审计,进一步规范财务纪律。
六、下半年工作思路
下半年价格工作任务仍然繁重。总的思路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四化”发展理念,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中心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价格工作,努力使价格工作在促进西安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有所作为。具体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加强价格调控和监测,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首先要认真做好粮油及副食品、农资、建材、能源等重点价格监测工作,准确反映市场价格的真实情况;加强监测统计分析,发现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发出预警,提出对策建议。二是要坚定不移地落实好中央、省、市各项宏观调控措施,严格执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通报、出台调价措施信息通报等制度,保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和全年调控目标的实现。三是在推进价格改革时,注意把握好出台调价措施的时机和力度,努力避免集中提价和涨价幅度过大的情况,充分考虑经济发展情况和群众承受能力。在具体实施中,要周密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并高度关注城市低收入群体的生活状况,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积极疏导和化解各种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物价工作在促进构建和谐社会方面的作用。 (二)加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优化价格环境。一方面要做好价格矛盾的疏导工作。下半年主要做好集中供热、自来水、机动车停车收费和市管旅游景点等价改革方案出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相关价格措施平稳出台。另一方面,要做好价格监管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医药、殡葬行业、物业服务、机动车停放收费及旅游景点、房地产行业价格进行深入细致的市场调研,规范行业价格管理,进一步做好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管工作,为群众生活提供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
(三)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一是搞好价格检查。根据国家及省上安排,继续做好教育、医疗、电力、市场价格欺诈行为及“十一”黄金周市场价格检查工作,建立各单位、企业的价格诚信档案,不断完善我市价格诚信体系,促进企业价格自律和市场价格秩序的规范。二是努力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将价格监管服务工作延伸到基层群众之中,努力为群众创造一个公平、透明的市场价格环境。三是认真做好价格举报工作。继续规范举报案件的受理、转办、查处等工作流程,促进举报案件查办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加强举报案件的统计分析,对群众反映集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加强监管,打击不正当价格行为,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做好各项基础工作,提高价格工作水平。一是继续做好价格信息、认证、成本调查和价格协会等价格服务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促进社会经济稳步发展。二是做好价格调研工作。要按照年初的安排,按时完成全年价格调研任务,认真组织好优秀调研文章的评选、交流、表彰、推荐等工作,发挥调研成果对价格工作实践的指导意义。三是做好全市物价系统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四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通过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成果。认真落实价格工作“五不准”规定,树立廉洁、文明、敬业、服务四种形象,大兴学习钻研、求真务实、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四种风气,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我市价格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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